傅莹:今年准备对网络安全法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7-03-06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3月4日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大会发言人傅莹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的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有记者问道,去年几起网络电信诈骗案件酿成的悲剧引发高度关注,我们对此也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报道,发现背后的源头是个人信息泄露。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网络安全法》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起到怎样的作用?多年来,一直有人大代表呼吁制定一部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请问有没有这方面的立法规划?
对此,傅莹表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确实大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同时也对保护个人信息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这恐怕也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中国是互联网大国,我们可能面对的情况、形势甚至是挑战更加严峻也更加复杂。从治理的角度,我们国家采取的方式是在多项法律中关注和强化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比如2012年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2015年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去年我们制定网络安全法,也确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规则,明确要求网络运营商不能搜集那些跟它提供的信息无关的个人信息,另外,没有得到相关人的允许,也不能把信息转让给其他人。
在我们马上就要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中也明确规定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正在审议的电子商务法中也纳入了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这样的规定。
今年准备对网络安全法开展执法检查,关注的重点之一就是现在社会上特别关心的问题,就是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和网络欺诈。通过执法检查,要推动更加严格的执行法律。
确实,现在新技术、新商业模式发展很快,对立法也提出了新的挑战,我们还是要不断地完善我们的法律制度,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
记者了解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6年11月7日上午经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这是我国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明确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打击网络诈骗。该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网络安全法共有7章79条,内容上有6方面突出亮点:
第一,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原则;
第二,明确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
第三,明确了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义务;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第五,建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
第六,确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跨境传输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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