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 沃通CA官网 https://wd.wosign.com Thu, 28 Dec 2023 05:58:24 +00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6.5.2 创下多项全国“首个”!《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article/zixun/1502.html /article/zixun/1502.html#respond Thu, 28 Dec 2023 05:58:24 +0000 /?p=1502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下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12月27日,记者从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全国首部政务服务数字化省级地方性法规,《条例》以数字化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彰显广东数字政府在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担当,为我省政务服务数字化工作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将推动广东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入新阶段。

创下多项全国“首个” 为政务服务全过程数字化打下坚实基础

《条例》分为总则、政务服务管理数字化、政务服务办理数字化、监督保障、附则共五章34条,创下了多项全国“首个”。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杨鹏飞介绍,《条例》首次从制度设计上规范明确了政务服务数据管理机构与政务服务机构的职权分工,对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以来各类迫切需要从法律层面予以明确固化的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在全国率先以数字化为主线,也为政务服务全过程数字化打下坚实基础。

同时,《条例》还首次明确政务服务机构在政务服务中的数据采集使用原则和共享机制责任,有利于推动全省数据采集和共享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首次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明确受理程序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程序进行规范,填补相应制度空白。此外,为进一步突出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的保障,《条例》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的要求。

《条例》还注重突出广东特色,比如,明确与香港和澳门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在数字化方面的合作,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工作机制,创新大湾区政务服务跨域办理业务场景和服务模式,便利三地企业和居民。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永康还提到,《条例》增加了关于数据安全方面的内容要求,将安全的原则和要求贯穿、融入数字化工作的始终。比如,第三条强化了安全发展的原则,第二十八条要求政务服务机构需要通过生物识别技术核验服务对象身份的,应当取得服务对象的单独同意。“进一步健全数据相关机制,推进数字化巩固发展。”他说。

将我省改革成功实践提炼上升为法规制度 不断为民造福

不仅有首创,《条例》还将我省改革实践中行之有效、人民群众爱用、市场主体支持的举措上升为法规制度,不断为民造福。

不仅在民生,“立法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条例》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省司法厅副厅长李燕梅说。

其中,《条例》第十二条强调,政务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这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要求,也是解决群众企业办事申报材料多、跑动多、耗时长等难题的必然选择。

“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在我省已有广泛实践。”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魏文涛介绍,2017年,佛山市率先提出对48个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容缺受理;2020年,我省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对于这些近年来的积极探索,都在《条例》中进行了提炼固化。

杨鹏飞还提到,《条例》在数字化应用方面有3大亮点——推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在政务服务中的创新应用,推动政务服务档案数字化应用,推动非现场方式辅助现场勘查审验在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

“以技术赋能政务服务,辅助高效快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为政务服务智慧化、精准化和主动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是本《条例》的主旨所在。”他说。

同时,针对在立法调研中一些基层同志反映的问题,《条例》作出进一步规定。比如,政务服务办理已经全程数字化,但在电子档案移交时,部分部门担心不符合档案管理要求,仍然要求将电子材料打印为纸质材料后提交,加重了基层的工作负担。对此《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应当以电子形式归档并向档案部门移交”。

此外,《条例》第二十六条鼓励政务服务机构创新使用远程视频、数字化图纸等非现场方式辅助现场勘查审验。近年来,广东很多地区政府部门在开展事项审核时,充分发挥数字技术优势,对程序较为简单、专业性要求不高、审批风险较小的事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情况下,探索通过远程视频等方式进行辅助勘查审验,既方便申请人办事,也给基层人员减负。这些创新做法也通过《条例》出台予以固化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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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政务应用场景下的国密算法密码应用方案 /article/tech/1207.html /article/tech/1207.html#respond Fri, 08 Dec 2023 01:57:03 +0000 /?p=1207 【2023年网络安全优秀创新成果大赛专刊】

北航杭州创新研究院、滨江区社会治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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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外网中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机制研究 /article/zixun/1061.html /article/zixun/1061.html#respond Tue, 28 Nov 2023 06:13:08 +0000 /?p=1061 文 | 国家信息中心 罗海宁

近年来,全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攻击事件急剧增加,安全威胁日益严峻。我国作为面临网络威胁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对于国家发展大局,对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筑牢网络安全防线,提高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 2021 年 9 月 1 日正式实施。作为《网络安全法》的重要配套法规,《条例》完善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认定方法、明确了运营者的责任义务、提出了保障和促进措施,规定了法律责任。在《条例》实施的两年中,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推动各行业、各领域按照要求全面开展和落实安全保护工作。

在电子政务领域,《条例》为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有效的安全保障,为数字政府在线履职、服务于民提供了有力支撑。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作为电子政务领域的重要信息基础设施,在承载重要业务、各级政府间协同以及为人民群众提供在线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强化关基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国家电子政务外网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制定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广技术应用以及进行攻防演练等。

一、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中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技术机制

基于《条例》中的保障和促进措施,结合《信息安全技术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国家电子政务外网遵循“以关键业务为核心的整体防护,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动态防护,以信息共享为基础的协同联防”三项保护原则,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能力建设。在安全自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落实保护工作,构建全方位的数字政府安全保障体系。

(一)网络安全能力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自查工作。每年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自查工作,全面摸清网络安全保护状况,检测排查并督促整改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漏洞和突出问题,防范发生网络信息安全事故,确保网络安全平稳运行。二是推进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信息安全通报预警力量建设,推进主管部门和安全厂商之间的网络安全威胁情报共享协同,深度挖掘分析,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和共享各方网络安全信息,建立具有政务外网特色的威胁情报信息库。在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监测工作的基础上,推进安全监测预警平台的建设,逐步具备基础网络监测、政务云监测、政务应用监测以及政务数据监测能力,并提供 7×24 小时的安全监测服务。三是完善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并完善针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进行预案的研讨及更新修订,不断提高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结合自动化安全事件处置平台,建立人机共治的机制,大大提升了处置效率。四是定期开展实战化攻防演练。通过定期开展实战化攻防演练,检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能力,提升网络安全应急处置队伍的应对能力。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安全应急处置流程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能力水平,促进形成常态化的网络安全保障措施。五是持续强化央地协同联动能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积极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协同各省市加快推进覆盖全网、整体联动、准确高效、功能完备的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全体系建设。为各级政务外网安全管理部门搭建跨地域、跨层级、跨系统的安全事件协同处置通道,进一步提升全网监测发现、分析研判、预警通报、信息共享和协同处置能力,切实保障政务外网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业务安全和数据安全。

(二)数据安全能力建设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围绕数据安全技术方面要求,针对正在建设和运行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结合实际工作和经验总结,制定了多项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形成了多项政务数据安全保护措施,用于指导各环节的政务数据安全保护工作。

1. 建立政务数据安全规章制度与标准规范

通过制定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数据安全和数据运维管理制度,提供政务数据分类分级的方法指导和安全保护技术要求,确保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安全可靠性。标准规范提供了政务数据安全技术框架,规定了政务数据准备、交换和使用阶段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相关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技术要求,指导解决政务信息共享交换中可能出现的数据泄露、数据滥用等问题,增强政务信息共享交换的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2. 制定落实政务数据安全保护措施

开展重要数据分类分级工作。针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根据政务领域数据分类分级、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识别认定、数据分级防护等标准规范,制定形成数据分类分级规则,

开展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工作。通过人工和技术工具的结合,识别数据资源并梳理形成数据资产目录,明确业务数据类型和数据级别。开展重要数据安全保护。主要采取六个方面措施:一是针对重要数据字段及个人敏感信息,采用基于国密的密码技术,对数据交换通道和存储进行加密,确保数据传输和存储的安全性。二是严格控制数据访问,对数据服务器及应用系统进行点对点的精细化访问控制,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三是加强数据库的操作审计,以防止数据非法导入和导出。四是加强人员管理,采用数字证书进行操作身份认证,并按照最小授权原则开放权限。五是严格控制远程管理的开通权限和时限,通过限定访问端口和记录操作行为来降低远程管理风险。六是探索建立数据标识和分类分级保护平台,利用密码技术实现对共享交换数据标识、管控和溯源,确保数据交换的真实性、保密性和完整性,实现数据流转过程的“可视化”。

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中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机制

《条例》明确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安全管理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主体、组织结构和责任分工,坚持“谁运营、谁负责”原则,履行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主体责任,确保安全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切实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水平。此外,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在现有分工的基础上,设立专门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管理机制,并履行如下职责。

一是建立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推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工作方案的制定,确保安全保护措施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使用同步进行。同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主要负责人将负总责,领导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安全能力建设和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处置工作,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网络安全问题。此外,管理制度还明确了管理责任部门、认定规则、安全规划、安全标准、评价考核等一系列合规要求。

二是组织制定政务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完善政务数据分类分级安全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规范政务数据安全使用原则,明确政务数据安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要求,落实相关责任。建立数据资产目录、摸清家底,明确各项资产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围绕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实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根据业务应用属性对政务数据进行分类分级保护,组织专业团队开展数据安全监测,着重关注重要数据的界定、识别,盯紧重要数据安全防护,严防重要数据泄露。

三是持续推进商用密码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中的应用。制定商用密码应用方案,推进国产商用密码在政务网络、政务云、各业务系统、数据共享体系方面的规模化部署和替代,落实对正在运行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每年至少一次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提升政务外网商用密码一体化支撑能力。

四是统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相关安全测评与评估工作。运营者和测评机构需要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政务数据开展系统性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工作,重要数据每年评估一次,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漏洞及时整改,并按照政务外网保护工作部门要求报送情况,合力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综合安全防护水平。

五是构建供应链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遵循供应链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建立供应链管理和审核制度,从产品和服务以及数据处理活动安全性、可能带来的网络安全风险等多个角度,加强对供应商审查和安全评估。严格落实测评认证,定期开展系统渗透测试和漏洞扫描,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问题,降低供应链安全风险。

六是加快推动信息领域新技术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上的应用。充分利用以 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技术、新手段,加强管理和技术创新,依托信息化手段构建具备联合预警、协同防御体系的立体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平台,强化数据信息分析处理,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全流程管控,提升网络安全综合保护能力和效能。

七是搭建演习平台,定期开展攻防演练。建立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应急管理制度和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为各级政务外网安全管理部门搭建演练环境,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提升各级政务外网安全事件处置能力。

八是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操作培训,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网络与信息安全意识、政务数据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知识与技术技能等,培训形成记录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三、未来持续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中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机制的思路

面临全球复杂严峻的网络安全局势,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需要不断完善机制,以应对新问题和新挑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将进一步推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一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与标准规范体系,优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机制,不断适应数字化发展的新需求。围绕政务外网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共性安全需求和基线安全要求,完善规章制度提升政务外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健全标准规范体系为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实践提供技术支撑和方法指引。

二是持续提升各级政务外网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协同处置能力。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以实战化演练为契机,模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遭到大规模、高烈度的攻击,检验各级政务外网信息共享的能力和协同处置的效率。

三是加强网络安全人才队伍培养。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能力的提升需要专业人才队伍的支撑。应加快启动网络安全人才培训,改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缺乏的局面,提升网络安全专业化能力,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四、结 语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作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在建设数字中国的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全局性的支撑作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将全面深入践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积极推进安全保护机制的研究与落地,保护网络系统和信息资源安全,为数字中国建设保驾护航。

(本文刊登于《中国信息安全》杂志2023年第9期)

声明:本文来自中国信息安全,版权归作者所有。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沃通CA立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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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 /article/zixun/361.html /article/zixun/361.html#respond Fri, 08 Sep 2023 07:52:55 +0000 /?p=36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23〕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网通办”能力显著增强,为创新政府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但聚焦企业和群众所思所盼,实现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转变仍然面临制度规范不够健全、业务办理不够便捷、平台支撑能力不足等问题,需加大力度持续推进和迭代创新,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系统总结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双十百千”工程经验,全面巩固实践成果,围绕为民办实事、惠企优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提高创造性执行效能,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聚焦急难愁盼,建立健全办事堵点发现解决机制

(一)畅通渠道,健全办事堵点主动发现机制。加强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投诉建议体系与“好差评”体系、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线上线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媒体机构留言板、领导信箱等渠道的对接联动,打造央地协同、部门联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总客服”,畅通堵点问题直达反馈通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多措并举强化与企业和群众的常态化沟通互动,主动发现办事堵点,及时掌握企业和群众办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工作联系和创新示范,建立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基层联系点,注重发挥市县级平台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中的作用。

(二)接诉即办,健全办事堵点高效解决机制。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政务服务办事堵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快速响应、限时整改、监督反馈的管理模式,实现受理、转办、办理、反馈、办结等全流程闭环管理。针对企业和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涉及责任不明或职责交叉等问题,通过建立专门台账、专班负责、联席会议等方式,强化跨部门、跨层级集中会商、协同办理,推动清单管理、责任到人、限时办结。建立完善解决办事堵点办结回访、“回头看”核查等工作制度,确保堵点问题真正解决到位。

(三)趋势感知,健全堵点数据分析应用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针对办事堵点的数据分析研究,查找政务服务优化、效能提升的薄弱环节,对苗头性、典型性、集中性问题提前研判,推动破解问题的关口前移,为优化流程、创新服务等提供参考,实现通过解决一个诉求带动破解一类问题、优化一类服务,不断推动解决发展所需、改革所急、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难点堵点问题,以民生“小切口”撬动政务服务能力“大提升”。

二、强化好办易办,建立健全服务体验优化机制

(四)建立高频服务清单管理、闭环优化机制。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聚焦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加强各业务领域的工作统筹,逐步实现服务名称、服务内容等基本要素统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工作原则,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现高频服务清单动态管理并定期发布。对于纳入高频服务清单的政务服务及便民服务,要组织专业机构、用户代表等开展测试使用并反馈优化意见,形成清单发布、应用建设、使用反馈、服务优化的闭环,切实将企业和群众经常使用的高频服务打造成为“好用”、“爱用”的精品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探索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等工作,邀请企业和群众体验政务服务,鼓励政务服务部门负责同志走进政务大厅、登录办事平台,看政策“懂不懂”、流程“通不通”、服务“优不优”、体验“好不好”,推动服务流程优化、体验提升。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强协同配合,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推动更多跨部门、跨层级“一件事一次办”,扩大“跨省通办”、“区域通办”范围,实现更多服务异地能办、就近可办。鼓励推广延时、错峰、“周末不打烊”等服务模式,满足群众差异化办事需求。

(五)强化新技术应用赋能机制。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分析预判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通过智能问答、智能预审、智能导办等方式,建设企业服务空间和个人服务空间,提供智能化、个性化、精准化服务,推动惠企利民政策和服务“免申即享、直达直享、快享快办”。以政务服务码为载体,推进各类卡、码、证承载的数据互通和服务融合,以“码上办”推动服务“马上办”。持续梳理标准化、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技术应用,加强创新应用快速复用推广,及时对新技术赋能的效果、安全性等进行评估,降低新技术应用成本。

(六)完善经验推广和服务宣传机制。加强政务服务创新先进经验做法总结,建立经验推广常态化机制,选取一批在开展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双十百千”工程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有效制度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清单见附件),发挥创新示范作用,推动实现“一地创新、多地复用”。建设数字化创新应用案例库和应用推广中心,对地方和部门服务优化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进行推广和共享应用。完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宣传推广矩阵,多样化展示和推广“一网通办”服务应用,便利企业和群众了解和获取政务服务应用。

三、加强协同联动,建立健全平台支撑能力提升机制

(七)强化政务服务渠道统筹和线上线下协同服务机制,更好发挥公共入口作用。强化网上办事入口统筹管理和一体化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提供政务服务,推动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平台、网站、移动端等向各级政务服务平台整合。深化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统筹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逐步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同质量服务。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依托基层服务中心、银行、邮政、公安等,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以自助办、视频办、政务服务地图、数字化服务门牌等方式延伸至企业和群众身边。围绕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加快推进适老化改造和信息无障碍建设。

(八)优化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机制,更好发挥公共通道作用。加快推动制定政务数据共享条例,明确数据提供、使用部门的权责义务,规范政务数据采集、共享、使用等流程。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枢纽,推动政务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跨业务共享利用。强化政务数据目录编制,做好动态更新、同源发布。不断丰富和完善政务服务业务场景,提出数据和系统对接需求,分批次纳入国务院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和垂直管理信息系统对接清单,强化条块联动、上下协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持续做好政务数据汇聚、治理和大数据分析等工作,不断提高数据质量,以数据多跑路助力群众少跑腿。

(九)深化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持续赋能机制,更好发挥公共支撑作用。进一步发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作为全国政务服务总枢纽的作用,强化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和公共支撑。加大电子证照应用协同推进力度,动态化管理电子证照发证用证清单、建立健全共享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跨地区、跨层级互通互认、异议处理等工作流程,更好支撑企业和群众“免证办”、“免提交”。强化电子印章对接互认,推动制定电子印章管理办法,规范电子印章制发、管理和使用流程,建立健全电子印章跨层级签章和跨地区可信核验的配套管理体系,满足电子印章跨地区、跨部门流转验证需求。提升身份认证支撑能力,依托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基础设施、国家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等,提高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对自然人、法人用户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核验能力,增加核验方式,增强安全性,防范化解冒用他人身份注册风险。

(十)细化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协同运营机制,持续提升平台服务能力。强化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业务、技术和安全的工作联动,顺畅央地之间、地方之间、国务院部门之间的对接协同渠道,强化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堵点发现解决、政务服务协同、业务需求对接、经验交流分享等,推动一体化协同发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务服务平台日常运营和运维工作,加大建设和运营经费保障力度,不断丰富平台功能、优化服务内容,增强用户使用黏性,健全平台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平台技术防护能力,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四、做好制度支撑,建立健全效能提升保障机制

(十一)健全政务服务法规制度和标准规则迭代机制。加强国家层面“一网通办”相关法规制度研究,固化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经验做法,加强制度保障。围绕政务服务改革需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推进现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围绕创新政务服务、提高“一网通办”水平,按照“急用先行、分批推进”的方式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标准规范体系,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十二)健全政务服务评估评价机制。持续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工作,以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第一评价标准,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企业和群众需求导向转变。强化数据采集、无感评估、实时监测,提升评估方法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杜绝数据造假和数字形式主义。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及时反馈评估发现的问题,推广先进经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以推动政务服务效能提升为导向,完善以评估促问题整改、以评价促服务优化的工作闭环。

(十三)健全数字素养能力提升机制。依托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培育体系,创新政务服务人才引进、培养、选拔和评价机制,壮大数字化专业人才队伍,提升群众使用政务服务平台的技能。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培训交流,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为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提供坚实保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通过社区和专业服务机构等开展面向不同群体,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运用智能技术的教育培训、知识讲座,全方位增强群众便捷获取政务服务能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健全完善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适时出台政策措施,持续优化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和服务,抓好督促落实,加强经费和人员保障,切实保障各项机制高效运行,对标借鉴典型经验做法,推出更多利企便民举措,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附件: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典型经验案例

国务院办公厅

2023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典型经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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